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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学校2021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的通知 科研〔2021〕22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4-22     点击量: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考虑到今年应届毕业生就业难的情况,现向全校在研的科研项目摸底2021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1. 坚持原则:合理配置、应设尽设;

2. 可设岗项目范围:学校承担的各级科研项目,从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开支相关费用;

3. 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

相关人员管理、考核及经费管理请参照《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17〕42号)(见附件3)。

二、提交流程

请各科研项目组结合在研项目的实际经费(劳务费)情况与使用计划,合理合规提交2021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2),并于427日上午12:00前将需求申请表填好,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电子版提交至所在机构科研秘书;

科研秘书汇总后于427日下午15点前提交至kyc1299@126.com。后续纸质盖章版请于56日下午17点前汇总提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人资处联系人:危喜临

科技处联系人:林军谊 22861296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 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申请表

3. 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处、科技处、社科处

2021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