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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2021〕2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4-29     点击量:

 

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学校规定申报截止时间:5月1717:00,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提交至学校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方式。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98010

电子邮件: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72160

电子邮件:sisticp@cstec.org.cn

(二)省科技厅咨询电话。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许莹莹、刘子瑞,020-83561424、33971196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余凯,020-83163868

学校咨询电话:科技处 林军谊 22861296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技处

                                2020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