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
(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研究: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等方面开展。
(三)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5项。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1年4月30日), 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 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 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 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 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 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 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经费
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每项资助2万元。
四、立项方式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6月2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 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 , 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7日
撰稿:魏瑞欣;一审:林军谊;二审:赖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