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申报人: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并发布了指南。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申报流程
(一)二级组织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
2019年9月1日以后已全职来校工作人员: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承诺获资助通知后在校工作不少于3年。
尚未全职来校工作人员:包括已通过学校相关引进程序并收到引进通知和正在商洽的尚未通过学校引进程序的申请人,请各二级组织机构按照学校海外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及早通知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二级组织机构需注意审核申请人资格,通过后与人力资源处联系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合同或协议签订完成后通知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填报,并承诺获资助通知后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校工作不少于3年。
各二级组织机构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意向(报送模板见附件1)汇总后报送至kyc1299@126.com。
(二)人力资源处审核工作合同/意向性协议
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申请人资格,与人力资源处联系签订工作合同/意向性协议。
(三)申请人通过申请系统填报项目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于2021年3月22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和公正性承诺书等要求的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二级组织机构审查申报材料、报送单位承诺函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主动采取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认真完成形式审查工作、报送二级单位承诺函及正式申报清单(系统开放后模板另行通知),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申报书及报送单位承诺函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科学技术处审核推荐
科学技术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通过后完成项目推荐。如有退回,请各有关单位及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一)人才引进政策咨询及工作合同/意向性协议签订:人力资源处,郭智强,电话22862863。
(二)项目申报政策咨询及申请书填写提交:科学技术处,林军谊,电话22861296。
附件:
1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人力资源处 科学技术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