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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科研奖励申报的通知 科研〔2021〕1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2-26     点击量:

校内各机构:

 

2020年度学校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1955号),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老师在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申报,并由科研秘书在系统中进行核实。

 

一、老师填报注意事项

 

1. 请老师仔细阅读《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信息的通知》(科研〔2019145号,详情: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2c9f09816debc6ea016e1b8c8e7f0477 )中的具体填报要求;

 

2. 新进教职工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增加科研账号;

 

3. 填报疑问请直接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4. 科研奖励范围:202011-20201231

 

二、科研秘书审核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老师填报的科研成果统一由所属科研秘书登录系统审核;

 

2. 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成果是否真实,附件是否齐全(参考《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信息的通知》中的二、录入要求)。如实填报且附件齐全,方可点击机构通过,否则点击 机构不通过并填写修改意见;

 

3. 科研秘书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35日。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信息,各老师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数据,及时跟进审核状态,配合科研秘书做好审核工作。请科研秘书汇总老师成果(附件:各二级组织机构2020年度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 ),于202135日前提交至科技处、社科处,电子版材料发至:kyc1299@126.com,以保证提交的成果顺利通过复核并纳入奖励范围。

 

三、复核

 

科技处(社科处)将于202138日集中对机构通过的数据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成果,其审核状态显示为学校通过,并纳入2020年度科研奖励范围;如发现未如实填报或附件不齐全情况、审核状态变为学校不通过、未上传系统、未提交至科研秘书的,该成果数据将不予纳入奖励范围,由学院负责解释。

 

四、科技处(社科处)只接受各学院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由于高人、博士后在合同期内有科研任务,其完成的成果由相关部门根据合同指标考核。

 

    审核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复核联系人:鲁昭丽 联系电话: 22861299  13538642238

 

   

 

           

 

 

 

 

 

 

   

           


各二级组织机构2020年度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 .xls

科技处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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