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19〕5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验收(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课题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本次验收依照《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上述课题的负责人须在2020年6月5日前提交验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课题验收(鉴定)可采用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的方式进行,课题成果为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市以上奖励或市政府采纳可申请免鉴定。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名省内不同单位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课题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本次课题最多可延期1年。申请延期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及研究进展情况,并在2020年6月5日前报社科处审定。
三、材料报送
(一)验收课题报送的材料
1.验收申请书(附件2)
2.课题专家意见表(附件3)
3.课题相关成果材料
(二)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
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所有参与验收课题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1份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社科处(行政楼B404)。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2018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清单
2.验收申请书
3.课题专家意见表
4.项目变更申请表
社科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