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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0〕7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0-05-20     点击量:

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195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度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课题验收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课题(课题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本次验收依照《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上述课题的负责人须在202065日前提交验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课题验收(鉴定)可采用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的方式进行,课题成果为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市以上奖励或市政府采纳可申请免鉴定。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一般由3名省内不同单位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课题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本次课题最多可延期1年申请延期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及研究进展情况,并在202065日前报社科处审定。

三、材料报送

(一)验收课题报送的材料

1.验收申请书(附件2

2.课题专家意见表(附件3

3.课题相关成果材料

(二)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

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所有参与验收课题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1份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社科处(行政楼B404)。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2019年度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课题清单

2.验收申请书

3.课题专家意见表

4.项目变更申请表

社科处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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