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在认真总结2019年申报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动员,着力提升申报书质量。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做好以下工作:
1. 对本单位2019年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以往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并提出对应修改意见,提高本年度的申报质量;
2. 组织学科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意见,提请申请者修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 2020年度政策调整及项目类型
每年国家自然基金(NSFC)申请的政策,会有一定的变化,在2020年NSFC政策未出台之前,都不能做最终确定,最终政策以2020年NSFC指南(http://www.nsfc.gov.cn/)为准,一般是1月中旬正式发布。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三、 2020度申请人条件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2019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不能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
3.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8年度和2019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0年将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除面上项目之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仍可正常申报。
4.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学校申报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动员工作,保证申报数量;按照国家基金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做好宣传和申报资格审核工作;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和管理,重视申请书的质量,努力提高申请的中标率。
2.为提高申请书质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以帮助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充实、完善,在申请书的撰写、材料组织以及人员组合等方面上予以大力支持。
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处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林军谊、魏瑞欣 电话:2286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