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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科研[2008]32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8-04-28     点击量:

 

关于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根据科技厅相关通知,现将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技术奖、广东省科技技术突出贡献奖的有关事项:
一、推荐单位和专家的范围
   (一)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二)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及直属机构;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联勤部;
   (四)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省直有关部门;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与其他4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 家共同推荐。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省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二)每一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当征得候选人同意,避免同一候选人由两个单位同时推荐。
  推荐单位和专家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每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与其他4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可共同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由个人独立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同时必须独立写出对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不少于600字)。所推荐的项目存在异议的,推荐人负有协调处理异议的责任。

  (三) 推荐项目应按《200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组评审范围》申报。

  (四)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农作物新品种必须通过审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

  (五)推荐项目完成时间及期限要求:

  ⒈基础研究类项目,要求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发表);

  ⒉技术发明类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推广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

  ⒊应用技术类项目,要求其成果推广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

  (六)推荐项目应是2005年5月30日以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三、推荐材料的要求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候选人所在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同时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

  2.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公告号、授权号、申请号等。

  3.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的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首页不得另加封面,需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并请在推荐书中打上连续的页码。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① 电子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通过网络填写推荐意见后审核提交。

  ② 书面推荐材料3套,其中一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主件为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输出件,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③ 《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

  四、申报形式

  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实行网上申报,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或PDF文件直接从网上提交。各推荐部门及申报者直接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填写。操作说明详见该网站“相关服务”栏目(http://pro.gdstc.gov.cn)。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13日。(注:由于形式审查、盖章等原因,截止时间早于科技厅要求)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省直部门、其他单位以及专家推荐截止时间:2008年5月19日 
  请各推荐单位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
  联系人:王雅文、胡羚、吴丹、黄静 
     电 话:(020) 83163923、83163328、83163329
  电子邮箱:kwcgc@gdstc.gov.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二)科研处
     联系人:白文宇    22861299
   (科技厅通知原文:http://www.gdstc.gov.cn/msg/jsp/message.jsp?id=55497)                                                      
                                             科研处
                                                                                               
                                            200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