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转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关于推荐“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和东府办[2003]74号文(附件2)中规定的评选对象条件向科研处报送候选人名单,符合条件的我院教师、科研人员也可以向科研处自荐。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科技推广、科技普及工作,在科技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优秀新产品奖、省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主要完成者;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二名完成者,或获两项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者,国家、省教学科研奖的主要完成者。
(二)获一篇省级三等奖以上优秀科技学术论文主要完成者,或获二篇市级科技学术论文、建议一、二等奖以上奖项主要完成者。
(三)具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
(四)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一)、(二)、(三)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以上(一)、(二)、(三)、(四)项所涉每个项目只能申报1人次。
(五)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六)获得省丁颖科技奖或被选为市专业技术拨尖人才。
学院要求上报的候选人必须一贯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院科研管理条例,遵守《东莞理工学院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规范》。候选人名单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我院向市上报“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名额为一人。
联系人:吕益群 白文宇 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