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设百万元市长奖鼓励创新
——2008年度市长奖接受申报
我市将每年投入1750万元奖励科技创新,其中,首设市长奖最高奖励金额达到100万元。近日从市科技局获悉,《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科学技术奖下设三个奖项
《奖励办法》指出,市政府设立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技领域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公民或组织。市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据介绍,市科学技术奖下设三个奖项:市长奖、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奖。首次设立的市长奖包括:技术成果类和荣誉类。科技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市长奖、创新企业奖不设定等级,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技术成果类市长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对本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公民或组织。而荣誉类市长奖授予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和科技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者在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工作中贡献突出、起领军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产学研结合,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或组织。
创新企业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关键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对本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通过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力度,取得系列科技成果,并使自身实现快速发展的组织。
每年拨1750万奖励经费
根据《奖励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1750万元作为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市科学技术奖奖项总数每年不超过100项。其中市长奖不超过5项,但可空缺。
据介绍,对于技术成果类市长奖每项奖金100万元,荣誉类市长奖每项奖金50万元。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创新企业奖:每项奖金为20万元。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可按所获奖金1:1的比例获得市里的奖励。
技术成果类市长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3人;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获得科技进步奖或技术成果类市长奖的项目,均可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2008年市长奖接受申报
市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和创新企业奖已接受申报。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申请时间截至7月25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7日。网上填报地址:http://59.36.14.9/uj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