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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中相关专利发明人证明材料的通知 科研〔2018〕7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09-0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经费近期已由松山湖财政局拨付至学校,但有部分专利状态为不公告发明人。为使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拨付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发明人根据《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不公告发明人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利授权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第一发明人的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3日下午17点前交至科研处,逾期将原路退回相关经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