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经费近期已由松山湖财政局拨付至学校,但有部分专利状态为“不公告发明人”。为使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拨付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发明人根据《2016年松山湖专利资助不公告发明人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利授权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第一发明人的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3日下午17点前交至科研处,逾期将原路退回相关经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