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我市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水平,同时衔接国家、省专利奖项目,东莞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开始受理2012年东莞市专利奖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从2012年10月11日至11月2日下午17:30时。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9日下午17:00时。
二、申报条件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东莞市专利奖:
(一)该专利于2012年9月30日前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
(二)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该专利在申报奖项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纠纷和被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四)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三、受理程序
(一)填报
相关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报表(账号向科研处索取)。
(二)报送
申报单位经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一)《东莞市专利奖申报书》(网上填报)。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即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
(四)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如该专利产品的销售统计表(包括产品型号、销售日期、数量、金额、客户、联系人、电话等),并附上发票、订单或销售合同。
(五)本专利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名称不一致时,要出具:有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合格证明。
(八)其它补充材料。可以提供专利产品获得各类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专利成果管理科:黄伟文、邓炜杰、李奕聪 22831314
受理大厅:谢凤娟 22830056 、李桂雯 22830059
科研处联系人:罗鸿斌 22861299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