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员为我市企业、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发展服务,提高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现就进一步完善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入库人才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要求
填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一)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简称派出单位)派出的在莞、莞外(含港澳、国外)在职的科技人员。
(二)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博士后)。
(三)具有扎实的相关技术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愿意到企业、农村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二、填报程序
(一)填报方式
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入库信息填报采取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统一填报,常年开放、集中受理审批的方式。
(二)填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入库申请表》(申报管理-填写备案处,附件注意上传学历、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等),由派出单位按要求进行初审后,确认生成《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清单》,最后市科技局进行复核和确认。
请各科技特派员9月22日17:00前申请入库。
(三)注意事项
1、已获立项的科技特派员必须入库;
2、不在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的人员不能申报往后的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尹佩芳 22831341
学校科技处:林军谊 22861296
附件:1.东莞市科技特派员人才入库申请表.docx
2.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东科[2020] 69号.pdf
3.派出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docx
4.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清单.docx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9月9日